餐館付費的誤會

 

某餐館的菜單上寫明需付10服務費而今天餐館提供當月壽星一人9折優待阿惠剛好是這個月壽星,邀阿珍一起到餐館用餐兩人各自點了一客500元的套餐阿惠在結帳之前,試算應繳金額是1045元,可是櫃檯收費員卻說應繳1050雙方有5元的落差,那麼問題出在哪裡呢

收費員說:「壽星今天有9折優待,所以不必繳10%服務費,兩人的餐費是1050元」,因為阿珍的餐費是500(1+10)=550(),若照收費員所言,壽星阿惠的餐費是1050-550=500()

壽星阿惠計算自己餐費的方式是照原價500元打9折得450元,再收450元的10%當服務費,得餐費是450+45=495(),而不是500元。

顯然,該餐館的服務費是按照套餐原來訂價的10%收取,而不是打折後費用的10%,可見這個誤會的原因就在菜單服務費的說明,應該加註「照原價的10%」收取,則顧客和餐館就不會有各自的算法而衍生誤會。

如果套餐一客原價p元,今天打9折優惠,並照原價的10%收取服務費,則顧客應該繳費p×0.9+p×0.1=p(0.9+0.1)=p,所以只要繳交原價費用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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